
輔導主任:
1.推動認輔制度,實施個別輔導。
2.鼓勵教師進修,充實輔導知能。
3.辦理親職教育,提昇家長溝通技巧。
4.重視校園倫理,加強道德教育。
5.推展社團活動,培養休閒興趣,陶冶性情。
6.辦理社會教育,提升社區人民生活品質。
7.落實環保教育,實施資源回收垃圾減量。
輔導組長:
一、執行輔導、特教各項工作計畫與辦法
二、辦理學生認輔工作相關事項
三、辦理團體輔導(含小團體輔導)活動及相關工作
四、辦理未入學及中途輟學學生輔導事項
五、辦理個案研究轉介、輔導相關事項
六、提供輔導專業諮詢服務及處理經費請領工作
七、辦理學習輔導(弱勢生補救教學、希望小學、烏日聖教會…)
事宜
八、家暴與高風險家庭通報及追蹤輔導
九、辦理榮譽制度相關事宜
十、辦理「家庭教育」相關事宜
十一、辦理性別平等、生命教育、兒少保護、家庭暴力、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、憂鬱自傷防治之教學、輔導活動及相關業務
十二、辦理志工業務(含志工表揚)
十三、學生申訴相關事宜
十四、輔導室網頁製作、管理與維護
十五、其他有關輔導工作事項
專輔老師:
1.每學期親師生輔導至少160人次,含學生至少100人次。
2.每學年至少帶領小團體輔導1團(6〜8次)。
3.每學期至少進行班級輔導8〜10次。
4.提供家長及教師輔導與管教相關知能之諮詢服務。
5.每學年參加輔導專業知能進修研習時數至少18小時。
6.每學期至少參加專業督導3次。
7.定期辦理個案研討會。
8.每月陳報個案輔導紀錄。
9.個案轉介、追蹤輔導並定期紀錄。
10.協助處理偶發事件。
11.因應突發或危機事件進行班級團體輔導活動。
12.施測並解釋相關心理測驗結果。
13.視需求會同行政人員或導師進行家庭訪視。
14.擔任學校輔導相關會議成員。
15.執行輔導室所交辦之輔導相關工作。
特教老師:
一、擬訂學校特殊教育實施計畫。
二、進行特殊班級學生的個別與團體輔導。
三、辦理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工作。
四、參與特殊教育各項研討會。
五、其他有關特殊教育工作事項。
六、辦理各種特教學生調查、鑑定(甄別) 、通報及轉介等工作 。
七、推動特殊教育班級課程及教學活動。
八、從事特殊教育的實驗研究。
九、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申請各項補助款及輔具。
十、參與各項特殊教育競賽活動。
十一、實施特殊班戶外教學活動。
十二、實施特殊教育諮詢。
十三、辦理特殊教育班級新生報到事宜。
十四、其他交辦事項。